教育部于2011年12月启动了公开选拔东北师范大学校长、西南财经大学校长以及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东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6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试点工作。目前,公开选拔工作已基本结束,校长人选和总会计师人选已经教育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已进行公示。日前,教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主任、人事司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这次公开选拔校长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答:教育部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试点工作,是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直属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直属高校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
首先,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具体举措。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为此,教育部党组经过认真研究,确定在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开展公开选拔校长试点工作,为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积累经验。
其次,这项工作是深化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要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从实践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当前干部群众普遍认可、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之一。对此,中央各部门、各省市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社会各界的反映也是好的。这次公开选拔两所直属高校校长,是教育部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深化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这项工作是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校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校长的办学理念、发展眼光、思维模式和能力素质对于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水平质量具有重要影响。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大学校长,可以以更宽的视野,在更大的范围发现优秀人才、选择优秀人才,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好中选优”,为推动高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问:这次公开选拔校长的工作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近年来,中央先后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教育部党组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直属高等学校试行公开选拔副校(院)长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这些文件和规定为公开选拔校长提供了主要政策依据。2002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在二十余所直属高校进行了副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为这次公开选拔校长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为使此次公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选办公室结合高校实际以及校长岗位要求研究制定了《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试点工作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直属高校副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借鉴了境外部分大学遴选校长的有益经验,参考了有关地方公选省属高校校长以及中组部、国资委公选央企高管的做法。根据工作方案,此次公开选拔校长共有报名、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职人选5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配套办法。比如,在职业素养综合评估环节,依据《公开选拔校长职业素养综合评估办法》;在面试环节,依据《公开选拔校长面试试题产生办法》《公开选拔校长面试、民意测验和面谈办法》《公开选拔校长建议考察人选产生办法》;在考察环节,依据《公开选拔校长考察工作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