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 】为利用金融政策对贫困户的精准帮扶,使贫困人口通过“特惠贷”开展生产经营,尽快实现脱贫的目标,贵州省黄平县在推出对尚未尚未脱贫的7.99万人开展金融帮扶的同时,针对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引发的信贷风险,采取积极措施实行以政府和集体兜底方式健立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风险补偿资金由县级安排,专门用于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扶贫部门在农村商业银行开设“风险补偿资金”专户,实行封闭管理,账户资金仅限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资金首次存入金额500万元,按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提供贷款风险补偿,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适时注入;风险补偿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纳入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对收回的风险补偿资金代偿的扶贫贷款本息,在5个工作日内存入风险补偿金专户。
二、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由风险补偿金代偿贷款本息的70%(贷款发生违约,及时向借款人催收及追索。对不能追回的贷款,县级承担50%,乡镇承担30%,村级承担20%,代偿缓冲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最长不超过2个月),由黄平农村商业银行承担30%.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由风偿补偿资金代偿后,向县扶贫部门提交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与贷款催收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黄平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公章)等材料。风偿补偿资金一旦发生未按约定履行代偿责任及合作协议约定情况,或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不良率超过3%的,暂停办理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业务。
三、县人行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提高发放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的信贷总量,满足“特惠贷”资金需求,缓解资金还贷压力。
四、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农户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清册,并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标准的进行评定和负责,同时及时上报脱贫、返贫农户名单。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政策进行宣传,对借款申请人资格、借款用途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报乡镇扶贫部门审核。积极配合黄平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不良贷款催收,竭力打造地方诚信环境。由群众推选3-5名代表成立“特惠贷”风险管控小组,配合黄平农村商业银行监督借款户贷款的使用,确保“特惠贷”信贷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的组织推动、检查指导、督促通报等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名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村委会意见及借款人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五、县农村商业银行将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档案归入农户信贷档案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与县扶贫部门比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户清册,据实增减贫困户名单。建立“特惠贷”发放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逐笔登记贷款发放和收回、脱贫、返贫等明细情况。
六、县人行将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政策规定、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县电视台等媒体公告公示贷款和贴息资金扶持对象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乡镇和行政村按期公告公示贷款和贴息资金扶持对象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县金融精准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金融精准扶贫“特惠贷”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对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虚报、套取、挪用、截留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