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扶持 > 风险基金 > 风险基金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4
【上交所四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7月对重组预案提近300问题】记者7月29日获悉,7月份,上交所继续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要求。本月,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出日常监管类函件63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44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9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59份;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2单。(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记者7月29日获悉,7月份,上交所继续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要求。本月,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出日常监管类函件63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44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9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59份;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2单。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份的上市公司监管重点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将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券商纳入监管范围。拓宽信息披露监管的深度和广度,将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券商研究报告,纳入常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是落实信息披露从严、全面监管的客观要求。又如某券商通过多家财经媒体发布的研究报告称,某公司的子公司专利挑战诉讼事项有望取得进展,预计可以大幅厚增公司业绩,公司商业业务、医疗服务、新品研发都已经进入收获期,但公司从未披露该等信息。上述研究报告带有一定的误导性,经公开传播,对公司股价产生了不当影响。就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及时发函要求公司认真核实澄清研报所述内容,并予以公告。公司未能及时公告的,视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从相关上市公司的核实披露情况看,所涉及的研报均不同程度存在误导和夸大等问题。对此,上交所将向相关发函通报情况,督促加强研报发布行为的内部约束。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说明会在强化重组上市监管中的市场化约束作用。7月份,共对16家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进行了事后问询,共提出297个关注问题,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意见283项,要求公司补充提示重大风险61项。其中,重点关注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标的资产估值的合理性、和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根据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在重组上市监管中引入媒体说明会机制。目前,已在上交所交易大厅召开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在ST狮头这一沪市首场媒体说明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证券日报等多家机构、媒体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组交易对方、中介机构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说明会。600余名投资者通过网络全程观看了说明会,网络点击量3300余次;另有100余名投资者通过微信观看了说明会,微信点击量1200余次。说明会召开过程中,投服中心和参会媒体准备充分,直击问题,发问专业;公司也能直面问题,直接回应。说明会召开后,公司主动终止了重组,说明会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得以发挥。

  三是继续加强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7月份,继续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问责。共实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6单,涉及公司4家,董监高8人,股东4人;采取监管关注等措施13单,涉及公司7家,董监高13人,股东3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4人。此外,还对26家公司的违规行为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重点问责的事项,包括违规通过媒体披露预测性信息、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反会计准则等。此外,就重组预案信息披露中,有的财务顾问对预案中存在重大遗漏、夸大描述、前后不一致等信息披露问题把关不严,及时问责,对有明显过失的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

  四是提升上市公司中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目前,沪市已有27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上升,主要源于前期比较基数较小、出售资产等产生非经常损益、并购重组引起资产状况较大变动,并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提升。对此,上交所***时间要求相关公司发布补充公告,有针对性披露中期业绩的构成情况和业绩大幅变动的真实原因。同时,密切关注股价变化,对存在违规交易嫌疑的行为,及时启动交易核查。

  【相关报道】

  

  近日,一行三会频频出手,进一步收紧金融监管。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要从严监管券商。证监会27日起加强对IPO全产业链监管,并将资管“八条底线”升级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构化产品;史上最严理财新规已箭在弦上;保监会同样收紧监管,禁止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限制分级产品和杠杆;央行则强调了金融监管问题,称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证监会

  加强对IPO全产业链监管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证券报》报道,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日前举办的相关培训会上要求,中介一定要紧密围绕实体经济,真正创造服务实体经济的创新产品。牢牢坚守证券主业,一定要坚守合规底线,尤其涉及到投行业务,合规一定要覆盖。

  他强调,在加强监管的环境下,对仍然不收手的机构采取严厉的措施;特别是欺诈、严重不履职、不尽责,要严肃处理;对表现恶劣、问题严重、履犯的机构投行业务牌照可考虑收回牌照的措施。

  证监会不仅启动了13家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同时也要求券商针对IPO在审企业进行新一轮的财务自查。同时强调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IPO全过程监管。此外,证监会将讨论把保荐业务纳入到整个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内。

  “监管层表示目前监管的重点是欺诈发行,下一步重点是信息披露。”一位参加保代培训的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保监会

  禁止发行“资金池”产品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上周在“十三五”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表示,保险业为过剩产能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资金支持,决不能让保险公司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平台和“提款机”。

  此外,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管理人开展产品业务,禁止出现以下情形: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3倍等。

  截至2016年5月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54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411万亿元。

  银监会

  最严新规箭在弦上

  在2014年《商业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基础上,银监会本月已初步形成了新的意见征求稿,并召集部分银行进行讨论。

  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应按季度从净利润中计提风险准备金。此外还拟将银行理财业务资质分综合类和基础类两大类,禁止后者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不允许多层嵌套;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央行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中国央行近日发布201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央行称2015年社会融资规模总体适度,摒弃了此前“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平稳适度增长”的措辞。

  关于中国金融业,央行表示,去年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稳健,此前的提法是“健康发展”。央行特别提到了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挑战,称部分中小公司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此份报告中,央行重点提到了金融监管问题。央行表示,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此前只是说加强对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央行的措辞为“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央行并提出要强化对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及风险传染的分析研判,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来源:华西都市报)

  高层监管趋严>>>

  

  

  

(责任编辑:DF309)

关键词: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