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二五”时期以工代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完成了《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以工代赈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从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基本草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目标和任务。《规划》将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确定为“十二五”时期以工代赈建设的重点区域,并明确了相应的重点建设内容。《规划》明确,国家以工代赈投资主要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财政建设投资中安排,“十二五”时期将力争达到300亿元,给参与劳动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将不低于30亿元。《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编制地方规划、落实劳务报酬、强化项目管理等方面对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的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一五”期间,国家累计安排中央以工代赈投资2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建设投资47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连同地方投资总投资达325亿元,新建基本农田480多万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660多万亩,修建县乡村道路10万多公里,解决了908万人、550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建设草场1280多万亩,累计向参加建设的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3亿元。通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农民收入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