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全国引航机构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巩固引航体制改革成果,推进引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各地要切实从引航工作的特殊性出发,保持引航机构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性质;研究适应港口长远发展的引航员编制标准,力争建立引航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引航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并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其他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