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金湾创新驱动发展又有新动作。日前,金湾区政府正式审议通过了《金湾区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今年起金湾区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作为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金湾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其中每个企业单位最多可核发4张科技创新券,每张科技创新券兑现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是指政府将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发放科技创新券的后补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咨询、设计、检测等科技服务,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以及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等。因此,金湾区科技创新券补助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金湾区中小微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
从今年开始,金湾区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作为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资金,对研发设备投入50万-100万元、100万-200万元、200万-400万元以及4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核发1、2、3、4张科技创新券,对入围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和研发机构核发1张科技创新券,对辅导10家或以上中小微企业通过高企或高企培育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核发2张科技创新券,对辅导15家或以上中小微企业通过高企或高企培育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核发3张科技创新券。每张科技创新券兑现金额不超过15万元。科技创新券采取事后奖补支持方式,由金湾区科工信局直接受理申请并负责审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