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市场关注的一汽股份爽约事件近日又有新进展。在6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在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回避投票表决的情况下,《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在、两家公司股东大会上双双被否决。不少投资者兴奋地将这一结果称为是“中小投资者胜利”。
应该说,一汽股份的提案被否决,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它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必然结果。就“天时”来说,承诺不兑现的问题,最近一个时期一直都是证监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包括最近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公司的抽查,承诺不兑现问题是证监会检查的一个重点事项。所以在这种“天时”下,一汽股份爽约,要求延迟承诺期限三年的做法,这本身就是“逆天”的。
而就“地利”来说,公众股东一方仍然占据了优势。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两家公司都是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而在6月3日晚,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两家公司双双发布公告之后,一汽股份爽约之事就受到了深交所的密切关注,而且深交所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两家公司发出关注函。直到6月24日晚间,深交所还分别向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下发关注函,要求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和一汽股份按照《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相关问题。因此就深交所这个“地利”来说,对中小投资者一方来说是有利的。
至于“人和”方面,公众投资者一方更是占有两大优势。因为作为控股股东的一汽股份,在面对议案进行表决时,按规定必须回避投票表决,这样一汽股份就失去了对议案表决的主宰作用。而另一方面,在公众投资者方面,又有私募基金明曜投资公开站出来反对一汽股份延期承诺,并希望征集投票权,对一汽股份的议案投否决票,这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是有凝聚力的。
因此,在这种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因素都具备的情况下,将一汽股份延迟承诺期限的议案予以否决显然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该如何来看待这场“中小投资者的胜利”呢?,中小投资者真的胜利了吗?这确实是需要市场来正视的。
仅就投票表决的结果而言,这个表决结果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中小投资者的胜利”。对于这样的胜利,A股市场确实是太少了,本人希望有更多这样的“中小投资者的胜利”。希望在更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表决中看到这样的“中小投资者的胜利”。
不过,从“胜利的战果”来说,这场“中小投资者的胜利”似乎并没有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任何的利益。中小投资者虽然胜利了,但中小投资者却不能从这场胜利中得到任何的好处,甚至就连“战利品”也缴获不到。因为作为控股股东的一汽股份根本就没有给中小投资者准备“战利品”,虽然一汽股份爽约了,但却不必为爽约承担责任,更不用因为爽约而给中小投资者提供任何的补偿。所以,中小投资者的这场胜利是看不到果实的一场胜利。
而作为一汽股份来说,也不像是一个失败者。不仅一汽股份的利益丝毫没有受到损失,而且延迟承诺期限的议案即便被否决了,但要不要继续遵守当初的承诺,要不要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还是由一汽股份说了算。即便就是这次带头投反对票的私募基金明曜投资,也只能是呼吁大股东拿出可行性方案来解决同业竞争,同样还需要看一汽股份的脸色来行事。可见,在这场“中小投资者的胜利”中,胜利者并不象是胜利者,而失败者更不象是失败者。
但尽管如此,投资者还是应该珍惜这种“中小投资者的胜利”。虽然这种胜利,投资者看不到战果,但它却可以结出无形的果实。这样的胜利还是值得中小投资者去争取的。这种胜利的意义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通过这种“中小投资者的胜利”,可以为中小投资者赢得尊重。因为在中小投资者也可以否决大股东提案的情况下,至少作为大股东来说,会正视中小投资者的存在,不至于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在提出议案前会掂量掂量提案会不会被中小投资者所否决。相反,一些公司明显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都获得通过了,那么,大股东就会视这些中小投资者如同空气,甚至只是一群废物,根本就不会把这些中小投资者当正常人看的,更不会给予这些中小投资者以应有的尊重。所以,我们需要这样的胜利。
二是有利于激发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的热情,增加中小投资者的行权意识与股东意识。就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来说,如果投资者的投票始终都改变不了大股东获胜的局面,始终都不能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效果,那么投资者投票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相反,如果这种“中小投资者的胜利”能够多来几场,中小投资者就会感觉到中小投资者的力量所在,就会有兴趣参与投票,行权意识就会增强。这个意义就更加重大了。
(作者简介:皮海洲,著名财经评论家,独立财经撰稿人,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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