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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6-07-01
    【国家扶持项目】日前,《河源江东新区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投资创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炉。《办法》明确提出,到江东新区投资创业的“海归”将享受资金、场地、行政服务、员工落户、子女入学协助、技术人才扶持等优惠政策。
 
 
    如何认定?到新区投资创业应具备“四带”
 
    《办法》所指的出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合法获得外国国籍或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办法》还指出,出国留学人员应具备“带技术、带人才、带项目、带资金”的特点到新区投资创业。
 
    有何扶持?创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
 
    在资金扶持方面,根据《办法》,投资创业团队经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可向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启动资金10万元至50万元,用于机构设立与设备购置、人员招聘。从事科研工作,其研究的课题经科技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范畴的,可获得一次性科研经费20万元至50万元的扶持。创业企业因项目发展需要,申请金融机构贷款的,新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按照当年实际发生利息额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满2年之日止。
 
    此外,新区还设立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用于投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最终股权份额不超过创业项目股权总额的50%(不含50%)。
 
    《办法》还明确提出,到新区投资创业的出国留学人员在场地、行政服务、员工落户、子女入学协助、技术人才扶持等方面将享受系列优惠扶持。
 
    系列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
 
    据悉,为优化投资环境,去年至今,江东新区已相继出台了《河源江东新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暂行办法》、《河源江东新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暂行办法》、《河源江东新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快速发展暂行办法》等系列优惠政策,以强化政策配套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吸引企业落户,提速“绿谷新城·美丽江东”建设步伐。目前,江东新区一方投资热土正加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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