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伙同外甥贪污国家科技扶持资金近百万,还利用职权帮一家公司推荐、报批项目,从中收受34万元贿赂。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检察院“举报宣传周”获悉,原武汉市科技局区与农村科技处处长汪东喜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虚构项目骗得10万
2004年2月,汪东喜和外甥潘龙、无业人员李某一道,共同成立了武汉迪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公司),从事办公自动化产品经营等业务。2005年3月,李某退股离开,公司成了“二人天下”。2004年7月,在汪东喜授意下,潘龙虚构了一份“基于WEB服务的企业办公信息化制作平台”的项目申报书,汪东喜利用自己担任科技成果处牵头副处长的便利,推荐和报批该项目。同年12月,该项目获市科技局立项,迪亚公司拿到10万元科技扶持资金。
假申报书换来36万
2005年初,汪东喜调任政策法规处任处长,负责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工作。汪东喜又与潘龙商定,通过以江汉区民办科技管理办公室(简称“江汉民管办”)和江汉区汉口创业中心的名义,联合申报支持孵化器发展的资金,待资金拨付后再转移到迪亚公司名下。
2005年4月,汪东喜带着潘龙约见了江汉民管办主任赵某,授意其联系创业中心申报资金。随后,江汉民管办与创业中心联名将潘龙炮制的“项目申报书”提交给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在汪东喜的推荐和操作下,项目很快报批立项,并获得36万元科技扶持资金。随后,潘龙又与赵某签订假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赵某将其中23万元转至迪亚公司账上。
甥舅双双锒铛入狱
2005年7月,武汉某知名科技公司拟申报一个新项目。汪东喜遂向该公司副经理方某提出多报几十万,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再和迪亚公司签一份委托合同,将多报的资金转给迪亚公司。为了项目能顺利获批,方某只好同意。2006年6月,多报的38万元到了迪亚公司账上。
2009年,汪东喜还帮一家公司推荐、报批项目,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34万元贿赂,用于在海南购买房产。汪东喜因犯贪污、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潘龙作为贪污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