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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7-02-20

    近日,教育部、国家外国***局发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要“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取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据了解,“111计划”是教育部、国家外国***局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等学校自主创新的重大举措,其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会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以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

    《办法》对入选“111计划”支持范围和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其遴选范围包括中央高校和地方高等学校。在学科基础方面,依托学科应为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在人员构成方面,应聘请10名以上海外人才团队,其中包括: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或成建制10人以上国际一流海外团队。国内人才团队10人以上,其中包括5人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

    其中,国际学术大师应为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在国内工作时间,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明确,“111计划”以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基地”)建设项目的形式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服务需求、科教融合、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办法》规定,“111基地”一个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基地须从建设期首年度开始建立年度进展报告制度,每年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将进展报告报送“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据悉,“111基地”实行中期绩效检查制度,对立项建设后满3年的基地进行中期绩效检查。对中期绩效检查中出现的明显未达到引智计划要求、保障条件不能落实以及其他因人为因素严重影响基地正常建设的,要求予以整改或中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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