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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ute  2018-12-25
  2017年,我省被财政部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省财政厅加强组织实施和资金安排,抓好业务指导和过程跟踪,并建立“一季度、一反馈”督查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
 
  聚焦精准扶贫
 
  重点把建档立卡贫困村作为扶持对象,采取“资金补助到村、市县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方式实施。先后安排三批专项资金8.5亿元,共扶持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了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全覆盖。
 
  二
 
  创新运营方式
 
  各地根据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因地制宜确定股份合作、创办实体、购置物业、提供服务等扶持方式,在***批、第二批实施的村中,有1166个村的项目属于股份合作类型,占77%。这一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形式,打通了村级集体经济与市场联结的通道,拓展了村级集体稳定增收的渠道。
 
  三
 
  抓紧关键环节
 
  着重围绕项目运营和收益返还,促进度、重规范,力争项目早运营、早产生效益、早让村级集体受益。目前,***批、第二批实施的村,项目大部分已实现运营,已产生收益并按合同约定分配返还收益,每村每年可获得至少3万元的稳定收入。
  四
 
  强化资金监管
 
  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批、第二批实施的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9.17亿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第三批实施的村,省级财政已下达的1.5亿元补助资金,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
 
  开展专项督查
 
  组织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和专项督查,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进度相对滞后的个别地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推进情况,督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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