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以奖代补”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时代正式开启。
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迎红利
补贴形式的改变是此轮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国家政策的最大变化,继新一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提出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方式之后,《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细则,将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通知》为此轮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设置了4年示范期。在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通知》明确,将以城市群为单位申报补贴,示范城市群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还鼓励申报城市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全国范围内以及产业链上的优秀企业所在城市可以联合申报。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破地方保护,避免出现几年前“比亚迪纯电动汽车难以进北京”的问题。
五部门强调,之所以选择以城市群为载体,依托产业链开展示范应用,是希望推动各地产业互补、企业强强联合,合力构建完整产业链;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加快推动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国内循环;依托国内产业链,加快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应用。
《通知》明确,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推动关键零部件在产业化应用中考核验证和迭代提升;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在示范城市群配套燃料电池汽车不低于500辆,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
据了解,中央财政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奖代补规避盲目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奖励资金的用途,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这可谓此轮“以奖代补”补贴的最大变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明确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整车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是针对去年以来的氢燃料汽车投资热等问题。“氢燃料电池汽车目前的重点还是技术研发。在技术还未成熟,没有实现大规模商业应用之际,一些地方政府表现出了极大的投资热情,吸引整车项目,盲目投资。针对这些问题,《通知》从源头加以限制,有利于引导行业加强技术研发,而不是对整车项目盲目投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政策的进步。”
在日前举行的2020泰达论坛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指出,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跟风上马项目的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风险开始显现。因此,宋秋玲强调,中央财政将创新支持方式,“以奖代补”的方式将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重点支持城市群开展示范应用和新技术、新车型的应用示范。可以看出,此次《通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希望用政策手段,及时矫正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从而让财政支持真正起到促进新技术发展和创新示范推广的作用。
以结果为导向杜绝“骗补”
“以结果为导向”是此次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在有效监管补贴资金使用的同时,有利于发挥企业市场主体的作用,在推广应用的过程中进行更多创新。《通知》明确,此次中央财政将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牵头城市需要负责组织并确定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在示范城市间的分配工作,而一些进度慢、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示范城市群,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将视情况采取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暂停或取消示范资格等措施。
以结果为导向,从补贴发放的形式上可以有效杜绝以往的“骗补”现象。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委会副秘书长卢琛玉表示,按照结果导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可以有效避免盲目投资、“骗补”,进而提升示范推广的质量。鼓励那些有能力的地方或企业发挥自身能动性,将示范推广做得更好。
按照评价体系公布的积分核算标准,1积分给予10万元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积分上限分别为1.5万和2000积分,即补贴金额上限为15亿元和2亿元,同时,积分标准逐年退坡。示范应用期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根据超额完成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有业内人士测算,一座示范城市最高可获得34亿元奖励资金,再加上补贴对资金的吸引,未来4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营将充满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补贴力度大,但在结果导向的管理机制下,也需要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做好规划,确保示范推广项目顺利进行,以免先期投入较大,如达不到《通知》评价体系的要求,无法如期拿到补贴,将造成损失,甚至有血本无归、徒留一地鸡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