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6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屡审屡犯、地方政府债务、扶贫工作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不能再拖了”
“到现在还设立基金用于打点行贿,扶贫款被虚报冒领违规使用、闲置浪费,这些问题确实不应该发生。”刘振起委员说,审计报告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大量属于明知故犯,屡审屡犯,“有的不择手段骗取造假,有的性质恶劣令人震惊。”
“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好审计中屡审屡犯的问题。”在李盛霖委员看来,一些问题屡审屡犯的原因包括相关体制、机制、制度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制度规矩的执行力不够严格。他建议要抓紧深化财税改革,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预算法已公布很长时间,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不能再拖了,要尽快出台。”
在李盛霖看来,财政领域的重要改革和法规如不能及时推出,审计出来的一些问题往往会难以分清楚性质和责任,“比如审计指出,有些专项资金管理的问题,责任到底是在中央还是地方就不太清楚。”
“应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干部任免中”
针对屡审屡犯这种“牛皮癣”问题,韩晓武委员从制度方面提出建议。他说,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将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下一次审计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各级审计机关对突出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领导机关作出专题报告,提请有处理权的机关进行督查督办。
此外,他还表示,各有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协调配合,可以考虑纪检监察部门将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免、表彰奖励上应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其中,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不予提拔和表彰奖励。
此外,还应通过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方式,让社会舆论来促进审计整改。
“现在各部门趴在账上大量资金”
29日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对部分地区的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20%的资金没有到位或者出现各种问题。
“扶贫本来就是短板,而扶贫执行上的短板有可能会使全面脱贫攻坚落空。”李连宁委员建议对预算法实施之前的财政沉淀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且向人大常委会做报告。他解释说,一方面,财政收入增加在趋缓,硬支出在增加,政府靠大量的举债、赤字来维持。另一方面效益不高,但是更严重的一个问题是,现在趴在各部门账户上的资金是大量的,“我们现在对这个底数究竟是不是清楚?这些资金趴在账上,仅仅去吃银行的利息,来补本单位的一些资金开支的不足,这是非常可笑的。”
李连宁透露,调研时曾发现浙江省一个仅11万人口的小县,曾被查出存量资金高达14.2亿,“这些钱就趴在各部门,甚至是部门的领导换了好几任,这个钱还是不敢动。”
针对扶贫领域的问题,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追责,使扶贫资金成为带电高压线,谁也不敢乱触碰。
“清理税收政策远比设立政府基金效率要好”
29日的审计报告显示,中央的政府基金结存未用的是1082亿,占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30%.
吴晓灵委员直言,政府投资基金的效率不高,要减少政府投资基金,着力清理投资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投资的活力。她说,投资该投到什么地方去,社会非常清楚,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是要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很多企业老板都说,你不用扶持我,你不用帮我,你就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不做不该做的事情,我把你让我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
吴晓灵总结说,对于当前的社会投资来说,清理税收政策远比设立政府基金效率要好。
“一些地方以各种方式举债”
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也引起了不少与会委员的关注。李盛霖委员建议,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要特别注意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不能只关注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
他说,一些地方为了稳增长,在人大批准发行的债务之外,仍然以各种名义、方式举借债务,“有的地方在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过程中,明面上邀请社会资本入股,但又对社会资本承诺每年有固定回报或在规定时限内全额回购。有的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资,要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人大出具保函,或将相关补贴长期固定纳入预算。”他表示,这些做法目前看不是政府债务,但未来就很可能变成政府债务,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地方政府债务快速增加势头并没有减缓,这两年反而增加更快,债务快速增加与财政收入增速大幅下降的逆向,使偿债能力受到严重的影响,且已经出现局部地区债务的风险”,吕祖善委员建议,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做深做实。
对此,王庆喜委员则表示,要把债务的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债务的置换工作,不断化解地方债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