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日前发布公告,推出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改革措施。新措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出台的行政许可改革措施主要围绕扩大简政放权、减少许可环节和放宽许可条件、缩短许可时限作出政策安排。放宽了适用对象的限制,将政策应用范围明确为在自贸区注册并在天津境内口岸实施进出口的企业。突出了便利东北亚次区域贸易的自贸区特色,将对日本、韩国贸易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权限大幅下放给北京办事处。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间,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缩短一半。
国家濒管办强调,北京办事处及辖区内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许可改革的时代意义,准确领会改革措施的精神内涵,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为不断深化濒危物种管理制度创新、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和激发市场活力作出应有贡献。
目前,国家濒管办已相继出台了上海、广东、福建、天津4个自贸试验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