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龙岩市深化龙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试行)》,为在岩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以及促进龙台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出了46条具体措施。
据介绍,这46条举措,具体包括扩大龙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岩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龙台文化交流方面,以及方便台胞在岩安居乐业等4大部分。
农业生产用电享七折优惠
其中,在扩大龙台经贸合作方面: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在省里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20%市级配套补助,最高可达 100万元。对获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80万元、20万元。
与此同时,新设立的在岩台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到资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并鼓励台湾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来岩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台资企业,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允许台商投资的农业设施大棚、花卉等列入保险范围。龙岩市台企、台胞在台湾农民创业园从事农业生产的用电价格,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七折执行。台企、台胞获得大陆授权专利,并在龙岩市实施转化的,可享受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最高可达 20万元。
机构引荐台青最高补助20万
在支持台胞在岩实习就业创业方面:台湾同胞来岩就业创业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贴息、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龙台人力资源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对来岩设立分支机构,且引荐台湾青年来岩实习创业就业达到10人、15人、20人的分别给予 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补助。
该部分还规定,在旅游产业扶持资金中预算100万,用于奖励和补助来岩台胞从事旅游工作,重点扶持台商在旅游开发方面的投入。各金融机构根据台商的经营项目及用款需求,有针对性提高贷款额度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
此外,还深化对台文化交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打造一批龙台工艺美术品生产制造基地、海峡佛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农民画产业园等。而为方便台胞在岩安居乐业,“新政”规定:将推动需要实名认证的铁路、银行、快递等部门及酒店、宾馆等场所,开展证件识别、设备改造等工作,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各类自助设备中开展网上自助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