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大农业补贴是应对农业高成本、化解农业高风险、突破农业瓶颈制约的有效工具。随着国家财力和地方财力的不断增长,国家更有条件逐步扩大农业补贴、完善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农业补贴方面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先行先试,切实使农业补贴成为利国利民、强农惠农的有效政策工具。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到2020年翻一番达到1.2万元,意味着每年平均增长7.3%。在过去的10年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2622元增加到2011年的6977元,年均增长13%。如果保持这个速度,“翻番”的目标是肯定能够实现的。但是,过去的10年,农民收入处于一个低基数阶段,具有高速增长的条件。未来8年,基数高了,情况更加复杂,挑战也更多。从农民经营性收入的角度看,近年来,农产品价格大涨大跌,波动剧烈,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加大。
同时,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有可能导致农业比较效益的新一轮下跌,进而影响农民收入。与此同时,农民的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也面临宏观经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等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鉴于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实际,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收入分配格局中突出向农民倾斜。具体来说,就是要稳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水平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大力支持农民培训,引导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积极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各项费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近年来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持续努力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又一举措,释放出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信号。业界专家表示,通过农业直补、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等多种方式加大农业补贴,既符合我国国情,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
据了解,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大多数国家通过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方式支持农业发展。经济发达国家对农业实施补贴较早,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实施农业补贴。目前,美国农业补贴发放对象是年收入不超过120万美元的农场主。在补贴方式上,许多国家按照农民销售产品收入直接补贴给生产者,比如一个农民向市场销售100美元农产品收入,政府按这一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近年来,我国农业补贴的力度逐渐加大。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与世贸组织允许的补贴规则相比、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还有不小距离,更有不少空间。以农业保险为例,面对高自然风险和高市场风险的特性,我国农产品保险推广缓慢,而没有农业保险的支持,农民很容易遭受损失,务农积极性也容易受到影响。同时,目前农产品收购价格整体上依然偏低,这就需要在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业补贴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提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好“两个政策”:即世贸规则框架下的“黄箱政策”和“绿箱政策”;实行“两个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运用“两个手段”:在加大财政直接投入的同时,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