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财政补助1500元;县(市、区)财政补助1500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确定了今年我省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达到11000元。
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将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对于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还再增加2000元补助。
今年10月底前,我省各县(市、区)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11月底前,各县(市、区)还将组织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将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存档,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