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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凡尘  2016-07-19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顺利

学法守法 渐入人心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对“六五”普法的成效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2011年至2015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六五”普法规划实施顺利,一场场全民齐唱的法治大戏亮点频出、精彩纷呈。

“关键少数”带头示范

吴爱英在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时提出,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最近,湖南韶山市正规划投资2亿—3亿元对景区进行封闭管理。对于这一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韶山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投资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前置程序?韶山市委书记向敏说:“严格按程序决策,就不会让人觉得领导干部在耍权威;就不会让人觉得有权就任性;就不会出现文件还没出台,上访、告状的就来了的现象。”

在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看来,只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以致用,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学法考法年年搞,关键是要把虚的变实、软的变硬。”

“六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播党员干部远程法治教育节目,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浙江、湖北等省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作出部署。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今天当我们走到浙江看一看,便会发现:家门口的污染源消失了,隔壁的违章建筑拆除了,周围的生活环境变美了。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砖土未动,普法先行”。

2013年7月,为期3年的浙江省“三改一拆”(改造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拆除违法建筑)拉开序幕。省委省政府强调“三改一拆”到哪里,法治就跟进到哪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处置违法建筑的地方性立法,国土、水利、司法等部门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为“三改一拆”编织了一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齐上阵,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杭州白鹿鞋城批发市场是一个老市场,环境杂乱,且有大量的违法建筑。根据政府统一规划,必须整体搬迁,但由于鞋城高层意见不一,搬迁一直很难有进展。下城区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成立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在劝迁的同时,法律服务也及时跟进。最终,鞋城顺利完成搬迁,成为依法拆迁的成功典范。

有浙江群众对记者说:“‘三改一拆’的每一天,都是普法教育日;‘三改一拆’的每一次行动,都是活生生的宪法法律教育。”

正是因为坚持了普治结合,浙江在“三改一拆”中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六五”期间,各地各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27个省(区、市)制定了依法治省(区、市)或法治建设纲要,推动依法治理在省、市、县、乡各层面不断深入。

广东等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江西省、国家工商总局等地方和部门制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完善相关标准,加强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中国银监会、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行业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吴爱英介绍,5年间,司法部和民政部共表彰115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加强了村(居)、社区、企业、学校依法治理,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既是执法者,又是普法员

过去,普法和执法常常脱节,普法被认为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的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这明确了普法责任,同时也创新了普法机制。

每年临近春节,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局长姜莹星都特别忙。不过,这几年和以往忙得也不一样。以前是扯破嗓子到处宣传,还没多大成效。现在更多的是组织协调各镇街、建委、社保、农业、安监等相关部门深入社区、田间地头开展“把法律带回家”“法律服务走近农民工”等活动。

2009年起就在重庆市人社局法规处工作的谭耀庭更是深有感触,“以前是坐等普法办给我们布置任务,到了法制宣传日也就是摆个摊子、发个单子就完事。现在压力大了,要动脑筋,根据部门职责主动报计划,考核才能通过。”

在重庆,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唱普法独家戏已转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种变化,源自于普法机制的创新。

记者手中有一份2015年度的重庆普法清单,各机关单位的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对象、措施和步骤安排,一目了然。各机关单位每年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编制申报年度普法计划,由市普法办组织***评审、考核,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部门皆有“责任田”,每个单位都有“承包地”,真正做到了普法责任“包产到户”。

今年1月3日,巴南区交通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超限超载时,发现一辆卡车违规,执法人员当即拦下要罚款,驾驶员苦苦求情别罚款。执法人员耐心地讲解交通法规,最终让这位驾驶员心服口服。“过去只是开张罚单就完了,现在还要在执法中普法,告诉受罚对象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为什么被罚,罚多少,罚的依据是什么。在这里,人人都是执法者,人人又是普法员。”巴南区交委办公室主任潘维说。

和重庆一样,“六五”普法期间,安徽、四川等12个省(区、市)制定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推动建立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江西、湖南等6个省(市)制定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意见;山东、江苏等4个省(市)出台了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意见;辽宁、内蒙古、安徽等12个省(区、市)通过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吉林等地按照群众的法律需求编制普法“菜单”,根据群众“点单”,开展精准普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庭审现场直播、法律文书上网公开等多种方式,把司法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

这些地方和部门普法机制的创新, 让我们看到了普法正被根植于日常工作中。凡执法就必须进行普法的意识,在越来越多的执法人员中正逐步形成。(记者 王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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