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蔡华伟
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李红梅)8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全国医改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了13亿人。今年,医改着重在全民医保建设、基层医改成果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三大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2011年,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基层医改实现了重大突破,取得了“四提高、一降低”的显著成效。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左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5元,服务项目不断增多,受惠人群持续扩大;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每个县都有达标县级医院,人员编制普遍增加、素质不断提升;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待遇增加,活力增强;
基本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基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左右,破除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
2012年医改将继续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改革路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加大三个方面改革力度: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做好扩大覆盖面、提高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等工作的基础上,改善管理水平,改革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40元;
巩固扩大基层医改成果,全面落实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拓展延伸到村卫生室,并实现全覆盖。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拓展深化城市大医院改革,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孙志刚指出,同时也要看到,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改革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亿万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医改已经步入深水区,难点问题集中显现,体制性矛盾集中暴露,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迫切需要下更大的力气和决心,持续不断地把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