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王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对我国中医药事业当前面临的形势做出了具体分析,明确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未来几年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十一项重点任务,并对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做了具体的阐释。
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
为了更好地利用中医药医疗资源,规划指出,到2015年,中医医院(所)预期达到3397所,2010年为3232所。
“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70%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规划对2015年的中医院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
同时,规划还强调,到2015年,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5.5亿人次,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
为了更好满足城乡基层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规划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资源。省(区、市)要建设好省级中医医院,形成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每个地(市)至少建设好一所地(市)中医医院。
规划规定,在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方面,到2015年,再建一批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力争每个县级中医医院都有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依托现有中医药资源,每个省(区、市)建好至少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个县(市、区)建好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