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孙铁翔、吕诺、袁雪莲)一个个新建的村卫生室在我国广大农村投入使用,超过13亿人有了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转轨到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
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推动下,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本药物价格明显降低,实现了预期目标。
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 覆盖逾13亿人
3年前,家住四川省中江县太安镇保安村的15岁少年蒋浩,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超过11万元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年收入仅8000元的家庭难以为继。
“新农合报销了8万多,民政救助又给了1万多。没有国家撑着,我们这个家早就垮了……”蒋浩的父亲蒋雄军激动地说。
为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经过三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2012年已提高到240元)。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从2008年的54%、48%均提高到2011年的70%左右。
——2009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约254亿元。
所有的投入,都是为了改善民生;所有的改变,都是为了群众健康。
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21亿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
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还逐年大幅提升筹资保障水平,并且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理念,在减少居民看病负担的同时,尽可能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