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的补充意见
项目动态2018.06.15国家扶持项目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鼓励扶持市域内企业积极在东阳市内投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于我市市域内企业于2017年7月31日后投资设立的新项目,如符合《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 2017〕 192号)有关要求的,可根据该文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