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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8-24

银川6月30日电(记者 张亮、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获悉,今年8月起,宁夏将在全区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介绍,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因素进行测算,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原则上不得在收费标准外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2017年宁夏三甲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收付费病种项目数量合计不少于100个,自治区三甲专科医院不少于50个,地级市所辖公立医院合计不少于100个。各公立医院可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质量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选取,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

据悉,改革将经过前期病种遴选阶段、临床路径和技术规范阶段、政策制定阶段,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费改革预计于8月10日起实施,各地级市医院8月底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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