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总工办发〔2014〕19号)和《北京市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京工办发〔2014〕41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和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的发放
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对象为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健在且保持荣誉,并于截止日前由各单位工会核实上报,经市总工会确认后纳入劳模数据库中的全国劳模(含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以下简称“全国劳模”),市总工会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区总工会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具体发放方式为劳模本人填写《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申报表》(附件1),提供本人京卡·互助服务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劳模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并盖章后,填写《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区总工会群众生产部。
二、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
(一)2016年春节慰问金
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对象为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健在且保持荣誉,并于截止日前由各单位工会核实上报,经市总工会确认后纳入劳模数据库中的市级劳模(含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以下简称“市级劳模”),市总工会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区总工会发放标准为500元/人。具体发放方式为各单位填写《2016年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汇总表》(附件3),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区总工会群众生产部,经市、区总工会核实确认后,慰问金于春节前将慰问金发放到劳模手中。
(二)2015年生活困难补助金
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为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健在且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且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即3555元/月)的市级劳模。具体补助标准为按照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即3555元/月)予以补齐差额。具体发放方式为劳模本人填写《2015年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贴申报表》(附件4),提供劳模本人2015年3月以后养老金存折复印件、本人京卡·互助服务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劳模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并盖章后,填写《2015年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区总工会群众生产部,经市、区总工会汇总核实后统一发放到劳模本人账户中。
(三)2015年特殊困难帮扶金
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主要用于缓解市级劳模本人2015年因患重大疾病产生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重大疾病包括:患尿毒症、癌症等重症疾病,瘫痪、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长年慢性疾病等重症疾病,因工(公)伤残,住院手术)或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具体帮扶标准: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按照劳模本人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20%-50%予以补贴;因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按照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补贴。具体发放方式为劳模本人填写《2015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附件6),提供本人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单据、住院单据、突发事件(如事故或灾情)鉴定报告等材料以及本人京卡·互助服务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劳模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并盖章后,填写《2015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附件7),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区总工会群众生产部,经市、区总工会汇总核实后统一发放到劳模本人账户中。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1.2015年12月9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全国劳模和市级劳模的核实确认工作,特别是通过调查摸底核查出的劳模要及时报区总工会录入到数据库中。
2.2015年12月9日前,各单位要上报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和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所有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二)发放要求
1.向全国劳模、市级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是积极营造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把关,把发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劳模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工会的关怀与温暖。
2.请各单位认真核实劳模数据库信息,确保不遗漏、不重复、零误差。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各项申报表的填写情况,市、区总工会将对各单位工会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合理。要结合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适时开展适合本单位的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劳模的意见和建议,对劳模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把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每一名劳模身边。
3.此次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和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全部采取划账的方式,请各单位通知劳模本人备好京卡、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便于银行转账。
联系人及电话:刘萍 82510084;王蓓 82510092;电子邮箱:hdqzghscb1021@126.com
附件:
1.《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申报表》
2.《2016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申报汇总表》
3.《2016年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汇总表》
4.《2015年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贴申报表》
5.《2015年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贴申报汇总表》
6.《2015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
7.《2015年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
海淀区总工会群众生产部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