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贵阳1月15日电(记者 杨茜)15日召开的贵州省委农村工作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上,贵州省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出台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国发[2012]2号文件,对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和交通、水利、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扶贫开发、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等重点发展任务作了全面部署,从财税、投资、产业、土地、人才、对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系列突破性支持政策。
该文件提出,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开发地区与全中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贵州省在全中国的战略定位为全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同时,贵州省还是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据了解,到2015年贵州省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水平、环境质量、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将明显提升,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接近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达到中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