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了《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到,未来,北京要涌现5-10家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规划》传递出金融科技成为北京监管部门扶持以及行业发展的趋势,其中,银行系、巨头系金融科技公司或先受益,成为监管扶持的重点。
被“扶正”的金融科技
《规划》中明确,金融科技范畴主要围绕新技术与金融功能的融合。在具体规划路径上,一方面积极推动影响金融科技功能应用的底层技术发展,完善各类技术市场设施,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计算、生物识别)等。另一方面大力促进技术应用落地,同时更有效地防范和把控金融风险。
根据《规划》,北京金融科技打造形成“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的空间布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特定区域和楼宇聚集,加强全面监管,形成“各具特色、互动协同”的北京市金融科技发展格局。具体来看,一区: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一核心区: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多点: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集群;银行保险科技产业集群;金融科技安全产业集群;财富管理产业集群。
对于北京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传递出监管“扶正”金融科技的信号,未来以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空间受限,将会越来越少地被提及。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被污名化,本身并没有错,鼓励和扶持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在业务层面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继续发力普惠金融,两者并不矛盾。
互联网金融业在经历了几年“野蛮生长”后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今年以来,更因重要分支之一的网贷频频爆雷,互联网金融被污名化,行业掀起“去网贷”、“去互金”风潮。
从监管态度也可看出互联网金融渐受“冷待”。自2014年“互联网金融”一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从最初的“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再到“警惕风险”,然后是今年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分析人士指出,措辞的变化反映了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态度,也显示了互金行业五年来经历的从高速发展到规范整治的历程。
“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还没具体限定下来,就因为网贷频繁爆雷过去了。”中金支付产业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李辰鹏表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一个是细分行业领域的统称,一个更偏向于技术应用。
对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转变,一位金融科技分析人士指出,发展金融科技的目的还是为了提高金融业务的效率,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所以,鼓励和扶持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在业务层面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继续发力普惠金融,两者并不矛盾,某种程度上是统一的。从政策效果来看,随着地方政府将关注焦点从业务层面转向底层科技层面,可以通过金融科技本身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反而能够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巨头或先受益
此次《规划》提到,未来四年,北京的目标包括:涌现5-10家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形成监管科技、智能金融等3-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集群,在金融服务、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和城市治理等领域开展10-15个金融科技重大示范应用项目。
对于涌现5-10家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的目标,分析人士指出,银行系以及BATJ等巨头更有可能成为政策扶植的目标,最先受益。
北京商报记者关注到,《规划》中点名了百度、京东、小米以及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的金融科技布局。 一位接近北京监管的人士透露,《规划》中点名的企业很有可能成为监管重点扶持的企业。
具体来看,《规划》提到,“北京连续两年有20余家企业进入毕马威发布的“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强”,居全国首位。国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已正式运营。百度、京东、小米等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企业,也在金融科技方面加快布局,基本形成了覆盖各个服务领域的全业务版图。金融机构纷纷在京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民生银行成立了民生科技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成立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大背景下,金融科技很难独立于金融业务而存在,所以,除了个别底层的技术创新外,聚焦应用层面的金融科技创新更应该成为政策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既有业务场景又有科技积累的金融科技巨头,会优先受益。
不过,李辰鹏认为,可能既会有BATJ金融科技子公司,也有可能是正在成长起来的金融科技公司。这条跑道上,既可能是“应用领先型”选手,也可能是“技术领先型”选手,前者更可能在现有巨头中产生,后者则正在成长的科技公司也有机会。
风险防控仍是难点
在分析人士看来,借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教训,金融科技发展的难点与焦点仍是风险防控。
监管层面,李辰鹏认为,监管难点在于跨监管部门带来的联动问题,创新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以及监管套利、跨境监管难题等。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指出,迄今发生的各类金融科技风险事件,追根溯源,各类金融风险导致的结果,只是因新兴技术的应用,呈现出新的特点。金融科技风险依然是金融风险。对于监管者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综合考虑“创新程度”、“金融风险”、“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监管匹配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寻找不同条件下的最优监管均衡点,既促创新又防风险,从而在这一波科技浪潮中实现技术变迁与金融变迁的良好互动。
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指出,各区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金融科技园区、平台、孵化器、楼宇物业、企业属地责任,建立金融科技风险报告制度,加强入驻企业风险评估,及时处置化解金融科技风险事件,坚决打击假借金融科技名义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地方政府不仅仅扮演产业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自身也是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比如,金融科技以数据为基础,而地方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的打通与产业化利用是金融科技深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再比如金融科技的智慧城市战略需要地方政府全方位地支持与参与。”上述分析人士还补充道,所以,除了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外,地方政府还可亲身参与到金融科技场景化落地的实践中去,为金融科技探索提供数据、场景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