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公布《南京市定价项目清单》,将定价权限属于南京市、区两级的收费项目一一公布于众,清单共包括11个大类33个小项,包括气、水、城市交通等。
据了解,去年8月新版《江苏省定价目录》公布后,重要的储备救灾物资,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作业项目,特殊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国家机关收费,都将不再由政府管理。目前南京属于政府定价的项目包括11类,如——
燃气类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市政府定价;
交通运输类中,轨道交通票价由市政府定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由市政府及 老五县人民政府定价;
教育类中,公办小学初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市政府和各区政府定价,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市政府及老五县定价;
房地产及物业服务类中,保障性住房售价、公租房租金由市政府和老五县定价。
市物价局表示,列入清单的定价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等。由市区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自动进入清单,而一旦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则自动退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