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北极星售电网讯:国家发改委发布半月改革动态(2015年10月16-31日),其中包括了价格改革在内的多项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印发通知,公布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情见以下全文。
一、总体改革部署
10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党组会议,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强调:要不断改革创新,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会议强调,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财税、金融、国企国资等改革。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业,走绿色节约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意见》要求,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坚持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渐进原则、必要原则、公开原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三、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为依法推进北京市文化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为改革落地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针对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11条开放措施中部分由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务院以发布《决定》的方式予以调整。《决定》明确了需要在北京市暂时调整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涉及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包括调整《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有关股比限制的规定,取消了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中方控股和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限制;同时允许在北京市设立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业务。
四、金融体制改革
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服务实体经济积累经验。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相结合,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利于推动金融服务更好适应高水平开放的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会议确定,按照积极稳妥、把握节奏、宏观审慎原则,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和已有经验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对已经实施的自由贸易账户拓展功能。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支持依法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等。在总结沪港通经验基础上完善金融资产交易规则和机制。创新金融监管,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监管协调,强化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会议要求抓紧制定相关操作方案,为深化金融改革提供经验,促进提升经济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