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央行决定从25日起分别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和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6%和14%的准备金率,其中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考核达标的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分别执行15%和13%的准备金率。
根据银监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总负债为18.6万亿元。按照全银行业存款占总负债比例为75%的历史数据测算,农村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约为14万亿元。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占我国农村金融机构48%左右的市场份额,据此推算,农村商业机构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总额约为6.7万亿元。预计此次局部降准释放出流动性不超过1000亿,约700亿元。就规模而言,大致上相当于央行在公开市场近期正常的逆回购操作,释放的流动性有限。
与设立在城市的农商行、农合行相比,法人在县域的涉农贷款比例较高,支农力度更大。此次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进行结构性调整,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的结构调整,是金融加大支持“三农”的重要政策。
当前,我国县域农村金融“贷款难”和“难贷款”现象同时存在。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4》,我国农村信贷需求十分旺盛,有借贷需求的家庭比例达到19.6%,但他们的正规信贷可得性仅为27.6%,低于40.5%的全国性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担心当前经济处于下行期,贷款信用风险有所抬升,加上农村金融单笔业务量小,单笔业务运营成本高,农村金融机构涉农支农贷款意愿低。同时,为追求相对稳定的较高收益,不少农村金融机构选择把资金投向“非标”。此外,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县域基本没有平台贷款,农村信用社一般属于省联社直管,为县一级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的重任一般落在县级农村商业银行身上。此举加剧了中国信贷资源的错配,积聚了系统性风险,同时,还挤压了涉农信贷业务。
此次央行定向降准与银监会监管政策双管齐下、疏堵结合。近期银监会发布了11号文,明确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非标资产投资方面,不得投资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保障房除外)和“两高一剩”行业项目或产品。11号文从监管上打击中国县域金融机构投资非标资产的活动,防止地方融资平台出现违约甚至崩盘。央行定向降准虽然释放的资金总量有限,但由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对贷款利率的自主权相比其他大型银行更大些,上浮的幅度也更大些,降准不仅可带来贷款量的增加,也可带来贷款利率的降低,达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目的。央行与银监会此次联手呈现明显的“严监管宽货币”特征,在非标规模严重受限后,县域农商行、农合行的流动性支持只能流向贷款和票据等市场。
此次定向降准不会开启全面降准大门。一季度GDP增速7.4%,与政府7.5%的目标相距甚近,稳增长无须宽松货币政策支持;此外,当前银行间资金利率较前期明显回落,资金面较宽裕,也无须宽松货币政策支持。此次定向降准说明货币政策将以定向微调为主,稳健货币政策基调不变。
观察近期央行一系列的货币政策操作,可以发现央行正在由原来的粗放式调控方法向集约式调控方式的转变。央行试图通过精准的局部降准来替代全面降准;通过创设常备借贷便利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200亿、支小再贷款500亿,支持农村实体经济;通过限定支小贷款定价促进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求支小再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减点确定,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低于金融机构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本次针对经济最薄弱环节通过在货币政策工具上定向降准的精准操作对县域经济实施微刺激,再次体现了央行货币政策在调控方式上往集约式方向的转变,同时也体现了中央政府微刺激决策逻辑,意味着中央政府将彻底告别强刺激思维。(作者系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