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讯:近日,第四届中国幼教年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对新民促法进行了解读,并分享了与幼教行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情况。
孙霄兵提到,根据民促法的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应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同时,民办教育应通过不同的分类方式调动不同的社会资源,以提升办学质量。
并且,国家对于民办教育已从土地、资金、税收等各方面的法律、政策上给予帮助,举办者应从其所处社会环境、资产性质等角度出发,考虑如何举办学校、幼儿园。
导向|民办教育应坚持公益导向,实行分类发展
按照新《民促法》要求,民办的幼儿教育事业需坚持几个重要导向:
1.民办幼教事业应坚持公益导向。《民促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作为民办教育中数量占比最多的一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均应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2.民办教育(包括民办幼儿园)应实行分类的发展。按照新《民促法》要求,民办教育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这说明,国家把民办幼儿园看作是学校,所以民办学校自然包括幼儿园,这属于概念的进步。幼儿园可以收费,但营利不能分红,要用于幼儿园的发展。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取得办学收益,但办学收益应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办法处理。虽然幼儿园在经济性质上有不同区分,但是民办幼儿园要实行分类发展,目的是通过不同的分类方式调动不同的社会资源,从而提高办学质量。
扶持|放宽收费政策,鼓励信贷
按照此分类发展方式,孙霄兵表示,法律在系列扶持政策方面作出了规定。
2.进行购买服务扶持,具体包括对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以及转让闲置国有资产。
3.税收优惠。非营利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实行相同税收政策。
4.积极地接受社会捐助,社会对于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捐助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抵扣政策。
5.国家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信贷方式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扶持。
6.在新建、扩建土地方面,国家将给予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支持。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用地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政策,采取划拨方式;对于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国家也将提供土地。
7.放宽收费政策,非性幼儿园由省一级人民政府提供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今后非营利性的幼儿园应逐步实行市场定价,营利性学校、幼儿园目前可以按照市场要求及成本实行自主定价。
政府有关部门将对民办园实行规范管理。按照《民促法》规定,应先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非营利性幼儿园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营利性幼儿园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国务院在《民促法》公布以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件对于学校、幼儿园分类扶持管理提出了具体规定。此外,教育部、人社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工商总局出台了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已出台监管细则。
同时,孙霄兵提到,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举办者应根据法律规定考虑如何举办学校:
考虑资产性质,即资金来源以及是否需要还贷等,以此考虑如何选择学校和幼儿园的种类。
考虑自身办学意愿,比如营利规模等。
考虑所处社会环境,即各地人民对于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的需求、收费能力以及收费环境等。
考虑办园发展模式,即是主要依靠普惠性学费及政府支持办园,还是依靠社会资本进入及高额学费办园。
成果|全面扩大幼教资源
我国从2010年以后连续出台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这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于中国的幼教事业带来了极大的促进和发展。前两期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
第一,扩大了幼儿教育资源,使学前教育普及力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已达22.4万所,在园幼儿达4265万人,学前三年的毛入园率达到75%,22万所幼儿园中有16万所是民办幼儿园。
第二,公共服务体系初见成效。2015年,全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70%,全国公办园达7.7万所。
第三,成本审单机制开始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长。2014年-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奖励资金318亿元,带动地方投入超1000亿元。
第四,办园水平进一步提高,幼师培训取得新进展,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加强了保教工作。
目前,国家将实施第三期幼教三年行动计划。孙霄兵认为,其中最重要的目标是: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的毛入园率要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要达到80%。对于未来,民办幼儿园的市场空间仍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