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试行《郑州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 》,进一步推动博物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国有博物馆建设。
根据《办法》我市将优先发展和扶持填补本市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地方文化特点,以及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密切相关的专题性非国有博物馆。鼓励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村落区域内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鼓励与生态保遗工程相结合,在重要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周边,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建设体量适当、风貌协调的非国有博物馆,为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提升文化氛围。
《办法》提出,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安排博物馆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建馆用地。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当地居民标准。
市政府将非国有博物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 “ 年度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资金补助。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考核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运行效能,考核优秀的每年奖励40万元,合格的奖励20万元。
我市还将探索 “ 民办公助”模式。非国有博物馆职称评定纳入博物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范围。建立 “ 博物馆特派员”制度,选派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到有需求的非国有博物馆,帮助提升藏品鉴定、保护修复、展览策划等业务水平。鼓励在县级新建博物馆中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或发起设立基金会,多渠道筹措发展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