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讯: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
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1.政策依据
《关于引发天津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房租补贴申领办法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7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 申报条件
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区租经营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5年以内的人员;高校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1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房租补贴; 高校毕业生及其所招用的就业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使用自有房租创业的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因各种原因在房租补贴享受期内停业、歇业,补贴至停止日。
3. 资助标准
大学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租赁房租生产经营的,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
1.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做好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68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
2. 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同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申报条件1-4”.ü 高校毕业生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以上学历,创业者要求毕业5年以内,吸纳的就业人员为毕业2年内;
(2)就业人员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学(本、外地生源均可);外省市生源在外省市就学的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内;
(3)单位所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为初次享受补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单位做完就业登记手续;
(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日期必须与就业登记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3. 3+1 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补贴期限为一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为三年。申报3+1补贴,法人必须上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