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出台,将力促本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
《方案》提出,自2015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给予补助,引导本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
《方案》具有以下四个亮点:一是特点明显。普惠性强,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只要有研发经费投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均能获取补助。补助金额高,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越多获取补助越多。二是细化补助标准。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三是明确经费来源。由市和各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后补助。对每个受补助企业,由市、区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四是落实工作程序。每年相关部门将整理出经核实上一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名单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由科技部门发布当年的《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申报通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经审核、公示、市政府审定等程序后,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正式下达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