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8.6亿元,用于支持江西省、福建省和广东省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群众体育和残疾人事业项目建设。
日前,中央财政下拨中央专项公益金9.32亿元,支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用于三省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群众体育、残疾人事业项目建设。
为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8.6亿元,用于支持江西省、福建省和广东省原中央苏区社会福利、群众体育和残疾人事业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