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为46.7,较上月微降0.3个点,表明8月份小微企业经营依然存在一定的压力。
目前,各部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正在不断加码。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会议决定,在狠抓落实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工信部和国税总局也随之出台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为600亿元,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该基金的设立,不仅改革创新了投融资机制,强化定向调控,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于扩大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8月下旬起,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全国范围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切实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这一新的机制为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添加了新的工具。
督促检查小微企业政策落实长效机制有待形成。一方面,对那些停留在文件上没有执行和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变了形的政策,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各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确保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还要发挥好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形成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集中反映小微企业诉求,从而促进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