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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5

    从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组织的汽车业反垄断指南研讨会上获悉,六部《反垄断法》配套指南之一的《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即将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此前一天,商务部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放开汽车销售的非授权经营方式。专家表示,随着相关制度逐渐完善,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垄断现象将被彻底打破,现有的利益链条将被重塑,过去市场上一些“顽疾”,如价格畸高的进口车等将成为历史。

    据1月8日消息,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张汉东介绍,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计划,发改委从去年开始负责起草《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目前已经形成了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指南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预防汽车业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业健康发展;在增进执法的透明度,确保科学、有效的反垄断监管的同时,降低行政执法成本,降低汽车业经营者合规成本。

    汽车生产厂商与经销商的矛盾由来已久,由于生产商全面掌控市场,并拥有绝对话语权,因此经销商连自主经营都很难做到,包括定价权、零部件供应、售后市场服务等都会被干涉,而这也是此前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因此《指南》的制定受到了很多行业内经销商的拥护。而为市场注入进一步话题的,是商务部终于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经销商可以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不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这意味着,一直以来的汽车销售授权方式被打破,经销商将被允许跨品牌进行汽车销售,供应商渠道垄断的局面也同时被打破,平行进口汽车在法规层面也得到了认可。

    据有关分析人士表示,在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初,为了避免对民族品牌冲击过大,给予民族品牌成长空间,其时对相关外资品牌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包括进口汽车在内。这也就给了一些外国车企将产品价格定到畸高留下了找借口的余地,这次趁着反垄断打出组合拳的好机会,也可以期待相关部门对外资品牌进口税率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据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期限截至2016年2月6日。新规一旦实施之后,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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