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了解到,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6月1日在上海启动试点。
试点工作包括在上海建立海关总署风险防控中心上海和海关总署税收征管中心上海。前者对试点范围内进出口货物统一实施安全准入准出风险分析、监控和处置;后者按商品和行业分类对货物归类、价格、原产地等涉税要素,实行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批量审核。
据了解,“两个中心”由海关总署直接管理,有关风险布控参数由海关总署统一实施,指令直达业务现场一线,实现统一执法。此次与“两个中心”建设同步推出的还有“三项制度”改革试点。
一是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管理模式。新模式下,企业可一次性办理货物申报纳税手续,海关第一步在口岸确定是否查验,排除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可先予放行,海关第二步开展涉税申报要素批量审核,通过稽查等手段监督税收入库。
二是改革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明确企业如实、规范申报责任,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受理企业申报,不再在货物放行前逐票审定,而是对税收风险实施前置风险分析、放行前验估、放行后批量审核、稽查等全过程管理。
三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功能化改造,口岸海关将主要实施通关现场监管,属地海关主要实施企业稽查和信用管理。
据介绍,海关总署下一步将加快筹建其他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
业内人士表示,全国通关一体化全面实现后,企业申报将更自由、手续更简便,无需再办理转关运输。同时海关管理效能有望提高,执法将更加统一,有效解决相同货物在不同口岸出现海关归类、审价不一致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