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人大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在近日召开的一次常委会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同时运用两种监督方式,聚焦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年2月到6月,对《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办法》)近三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增强监督效果,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在一次常委会上,不仅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还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发展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时,还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借助“外脑”设计调查问卷,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活动。
在代表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汇报时,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余信国说,目前,该市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年来共支持75家中小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同时,取消了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不合理限制,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采购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时,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长刚指出,中小企业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全市新增就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数70%以上集中在中小企业,成为全市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
罗长刚也指出,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扶持政策落实不够,企业负担仍然较重,还有企业反映本地名优产品进入大型卖场,相关费用多达23项。
为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政府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增强专项资金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在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行政执法,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产品质量信息,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联动,避免对企业同一产品重复交叉检测、检查;同时,强化投诉受理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督办和查处力度。